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通讯表决会议于2008年6月24日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汕尾电厂一期#3、#4机组项目(2×660MW)投资,按25%股权比例向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2,500万元
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我公司投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为51,243.75万元人民币,仍占该公司25%股权比例。该公司拟建设经营的汕尾电厂一期#3、#4机组项目符合广东省电源规划及电力供需整体要求,并且大容量、高参数的火
电机组有利于降低煤耗、提高运行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我公司装机规模的继续扩大,增加我公司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39 、
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08-2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红海湾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