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江山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5月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6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实际每10股派3.60 元现金)。本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2日,除息日为:2008年7月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7月2日下午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8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 系 人:冯源、何锋 咨询电话:0570-4057919 传 真:0570-405734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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