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保监会审核,阳光
保险集团获准持有阳光人寿3亿股,占股份总额的60%;
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阳光人寿1亿股,占20%;
北京易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阳光人寿1亿股,占20%。这三家公司均以货币形式认购股份。
此前,阳光保险集团受让了
中国石油 化工集团公司、中国
南方航空 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铝业 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阳光财险10.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5.45%。
1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
保险公司。(石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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