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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 年6月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在2008 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发出表决票15份,收到表决票14份,董事罗兰·雍克先生委托董事马泰思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马兰·慕柯基先生未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08年公司子公司华菱钢管、华菱连轧管与衡阳鸿菱石油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子公司与衡阳鸿菱石油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8-53。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菱集团将回避表决。

  2、关于审议《湖南华菱管线 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的议案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2008-54》全文刊登在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管线    公告编号:2008-53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衡阳鸿菱

  石油管材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管)、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连轧管)拟与衡阳鸿菱石油管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菱公司)签署2008年度钢管加工合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072万元,其中鸿菱公司分别为华菱钢管、华菱连轧管提供加工劳务3,043万元和3,029万元。

  2、华菱集团控股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钢集团)持有鸿菱公司45%的股权,为鸿菱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菱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效伟先生、李建国先生、曹慧泉先生均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菱集团将回避表决。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鸿菱公司:系由衡钢集团和若干个人出资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衡钢集团的股权比例为45%,为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经营期限9年,经营范围:石油与天然气用管、套管、钻杆、接箍、输送管及其他钢管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石油与天然气用钢管高新技术开发及服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7,368万元,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2,625万元,净利润1,759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华菱钢管、华菱连轧管拟与鸿菱公司签署2008年度钢管加工合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072万元,其中鸿菱公司分别为华菱钢管、华菱连轧管提供加工劳务3,043万元和3,029万元。

  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鸿菱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华菱钢管、华菱连轧管提供产品加工劳务,维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管线    公告编号:2008-54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于2008年3月11日至3月26日对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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