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单位: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2008年6月13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业经2008年4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4月29日的《
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8年6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490,68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转增2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共计派发股利14,720,46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588,818,400股,增加98,136,400股。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个人股东及投资
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对于
法人股股东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
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除权(息)日:2008年6月13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登记公司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
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3、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送转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转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到实际送转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转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
新股本588,818,400股摊薄计2007年年度
每股收益为0.16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联 系 人:许丽秀 3、咨询电话:0573-82585878 4、传真号码:0573-82585800 5、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号 6、邮编:314006 八、备查文件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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