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08-0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路389号2楼206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朱国治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安红军董事代为表决。3名监事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孔庆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

  3、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议案;

  4、修改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1,884,395,0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188,439,501.40元,剩余合计1,514,721,135.48元结转下一年度。

  2008年4月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6次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按照公司2007年12月2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第8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分配预案修改为:以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5、董事会换届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6名董事候选人为:孔庆伟、刘强、安红军、吴强、周浩、王岚等;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珠林、王蔚松、王振。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附后。

  6、2008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5万元人民币(税后),其他董、监事均不以担任董、事职务领取公司报酬。

  7、200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公告见(临2008-11)。

  8、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制度议案;

  9、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见公告(临2008-10)。

  10、公司四川北路房产处置议案;

  11、抗震救灾捐款议案;

  公司将向本次“5·12地震”受灾地区捐赠人民币500万元,用于地震灾区的灾后建设。

  上述第1至第8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七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孔庆伟、刘强、安红军、吴强、朱国治、常达光6名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3名独立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庆伟,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江苏籍,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石化总厂涤纶二厂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石化总厂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市石化总厂热电厂党委副书记,中石化上海浦东开发办开发建设处副处长,东上海石化 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事置换总部总经理,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刘强,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浙江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耐火材料厂财务科主办会计,上海冶金工业局财务处主任科员,上海永新金属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财部经理,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水务事业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安红军,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北京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信贷处业务员,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业务处处长、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天同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吴强,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银行部财务顾问科副科长、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置业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周浩,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浙江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土地估价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曾在上海市住宅建设总公司材料处,市住总(集团)总公司团委、科技处工作;历任上海市新江湾城开发办公室、上海新江湾城开发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城投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总经理。

  6、王岚,女,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上海籍,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经济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部科员、项目计划部科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主任、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

  7、王珠林,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甘肃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银行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蓝星清洗 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长,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干部,西南证券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证监会第七、第八届发审委委员,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现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第四届并购重组委委员,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兼任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盐田港集团董事。

  8、王蔚松,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助教、讲师,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上海财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杨浦区会计学会副会长;兼任内蒙古伊利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南洋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王振,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博士,历任上海社科院干部人事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长三角联合研究中心秘书长,上海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副组长(挂职)。现任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院属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所属中小企业 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教授),产业经济学博士生导师。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珠林、王蔚松、王振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于上海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珠林,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珠林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于上海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王珠林

  2. 上市公司全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珠林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王珠林

  日 期: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蔚松,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蔚松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于上海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本人姓名:  王蔚松

  5. 上市公司全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蔚松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王蔚松

  日 期: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振,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振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于上海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 本人姓名:  王振

  8. 上市公司全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9.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振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王振

  日 期: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08-1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2007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公司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07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17,635万元,实际2007年发生108,354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日常关联交易82,782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84,507万元,主要是由于原水输送量和排管工程业务量增加所致;

  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34,321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23,410万元,主要是原预计与上海自来水闵行养护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排管和管线养护等交易5,732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交易不属关联交易;其他减少主要是与关联方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排管工程业务减少3,700万元所致;

  3、预计发生租赁类关联交易531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437万元。

  二、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情况及预计交易额

  由于经营业务需要,2008年内仍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了在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2008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项目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公司现有业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110,350万元,其中:公司本部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93,760万元,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16,590万元。

  1、公司本部200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93,760万元,其中:

  (1)向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预计销售原水53,730万元;

  (2)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发生合流一期污水输送结算费预计27,972万元;

  (3)委托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黄浦江原水供应系统资产支付运行管理费4,320万元、大修理费及应急抢修费预计1,550万元;

  (4)委托上海市城市排水市中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合流污水一期资产支付运营管理费5,500万元、大修理费及应急抢修费预计333万元;

  (5)支付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的租赁费355万元。

  2、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200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16,590万元,其中:

  (1)向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销售自来水及发生泵房租赁费收入379万元;

  (2)向上海闵水泗泾自来水厂、上海闵水九亭自来水厂、上海闵水新桥自来水厂销售自来水2,000万元;

  (3)与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发生排管、泵房安装、汽修、绿化养护、采购水表、液氯、液氨等交易约13,839万元;

  (4)向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水表约300万元;

  (5)受托管理上海金山海川给水有限公司、上海闵水泗泾自来水厂、上海闵水九亭自来水厂、上海闵水新桥自来水厂,收取管理费72万元。

  三、关联关系及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述交易中的交易方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因此,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庆伟;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593亿元;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占本公司股本45.87%。

  2、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住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22层。

  3、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正国;注册资本:人民币24.9亿元;住所:上海市四平路206号。

  4、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治;注册资本:人民币14.3607亿元;住所:上海市江西中路484号。

  5、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古斯塔瓦·米盖斯;注册资本:人民币15.2亿元;住所:上海市浦建路703号。

  6、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住所:上海市四川北路818号五楼。

  7、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建国;注册资本:人民币18.9104亿元;住所:上海市谈家桥路154号。

  8、上海市城市排水市中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善路606号。

  9、上海闵水泗泾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毛国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横塘桥西。

  10、上海闵水九亭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毛国强;注册资本:人民币289.9万元;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1565号。

  11、上海闵水新桥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毛国强;注册资本:人民币615.4万元;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

  12、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翅飞;注册资本人民币:1.5146亿元;住所:上海市龙江路18号。

  13、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灿;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5.4万元;住所:上海市龙沪太路815号。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有政府指导价格的,根据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或同行业价格水平确定;没有市场或同行业价格的,以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为原则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为水务类业务,上海中心城区自来水和排水系统的大部分资产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因此公司本部及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由于原水、自来水、排水购销等业务形成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并能严格执行相关协议,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事后报告程序

  1、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又是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的,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事先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权。

  2、事后报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明确的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班子进行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2008年度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作出说明和报告。

  (3)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对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上述关联交易范围的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

  因公司重组工作尚未完成,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未包括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内容,待重组完成后再对公司2008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相应调整。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08-1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路389号2楼206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王志强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主要审议了如下事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

  3、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议案;

  4、修改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董事会换届议案;

  6、2008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7、200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8、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制度议案;

  9、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10、公司四川北路房产处置议案;

  11、抗震救灾捐款议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监事会成员换届议案。会议同意王志强先生和杨凤娟女士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强,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江苏籍,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76年5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日用电机厂财务科科长,上海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2、杨凤娟,女,汉族,1957年7月出生,江苏籍,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桃浦自来水厂财务负责人,上海市自来水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水务事业部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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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00088)盐 田 港 (000598)蓝星清洗 (002212)南洋股份 (0338.HK)上海石化 (0934.HK)中 石 化 (395003)中小企业 (600276)恒瑞医药 (600649)城投控股 (600661)交大南洋 (600887)伊利股份 (SHI)上海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