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明集团
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了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8年5日26日在
黑龙江省伊春市光明青年公寓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中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红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工作简历:王红霞,女,汉族,出生于1977年7月24日,黑龙江大学财税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士学位。曾任伊春青山家具有限公司质检员、伊春青山家具有限公司设计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职员、现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和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
机构的任何处分;不存在买卖或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通过认真细致审查认为:王红霞女士自加入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好学,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职位要求;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备履职能力。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成员认真审查,认为关于聘任王红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职位要求;未发现王红霞女士存在《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王红霞女士也未存在买卖或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关于董事会聘任王红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表示一致赞同。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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