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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送红股0.25股并转增0.25股;每10股送红股2.5股并转增2.5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02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7日

  ●除息日、除权日:2008年5 月2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3日

  美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将方案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9,420,8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5股并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4,237,82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282,357.81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9,420,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共转资本公积57,355,200.00元,本次转增后剩余资本公积金190,168,513.45元结转以后年度。

  2、发放年度:2007年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27 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2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7日

  2、除息日、除权日:2008年5月28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5月29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3日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7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对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2007年度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所派送红股及转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自动计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帐户。

  五、股本变动表

  

  六、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公司新股本344,131,200股摊薄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23元。

  七、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1-88301613 88301388

  传  真:0571-8830160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联 系 人:王爱明 王勤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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