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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5月8日召开的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 年5月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本次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080,0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合计送红股13,816,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72,400元(含税)。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2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5月23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08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8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8年5月23日。

  4.在本次所送红股过程中,出现计算结果不足一股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六、 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82,896,000股摊薄计算,本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为0.4372元。

  七、 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企业发展部

  电话:020-32113300 传真:020-32113456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标签:分红 基金 交易所 上市公司 深圳 投资者 新股 证券商 证券时报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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