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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发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在审议《预计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时,1位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通知,2008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国电南自 (江宁)高新科技园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014.0719万股,占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89,237,990股的58.2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绍桐先生主持,公司9位董事、1位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同意《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同意《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同意《公司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同意《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母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170,812,645.0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3,454,990.96元后剩余67,357,654.0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35,765.41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21,888.64元,扣除本年度发放2006年股东现金红利26,550,00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71,888.64元。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6,550,000.00元。

  实施利润分配和列支一次性住房补贴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635,249.94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同意《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7年年报摘要》;

  同意票均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同意《预计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1、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10.2729万股,同意票为10.272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接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改项目或分包工程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10.2729万股,同意票为10.272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10.2729万股,同意票为10.272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同意《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同意《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一、同意《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二、同意《关于吴济安先生辞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4.0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李世建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8年2月22日、2008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08-00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08-005】、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08-009】、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08-010】。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08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4日
标签:电力 法人股 会计 江苏 交易所 年报 上海 设备 审计 销售 新科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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