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股票简称:中炬高新       股票代码:600872        编号:2008-00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副董事长刘社梅先生、独立董事王庆义先生因事请假,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及刘鲁鱼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11票。监事张晓虹女士、陈劲涛先生及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炜先生主持。
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73,981,264.5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6,128,599.94元后,本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852,664.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841,164.6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87,693,829.19元。
由于公司在美味鲜扩产、国家绿色健康食品基地开发上尚需投入较大的自有资金;另外,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在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公司仍面临较大的现金压力,因此,200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资金的使用计划:补充下属企业扩产技改投资、国家绿色健康食品基地开发前期投入及其他投资所需所需资金。
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分配预案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并未对公司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五、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2008年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50万元(含差旅费)。
六、关于调整2007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的议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八、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与控股股东协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本届董事会提议第六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提名熊炜、刘社梅、李常谨、邓春华、欧阳泽生、李东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田炳信、桂水发、于爱莲、江华、程禹斌为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厅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2008年4月25日本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010号))。
十二、2007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3日
附件一: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2007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

相关项目及金额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等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现调整情况如下: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原因



调整前

调整后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短期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00,000.00

600,000.00

6,153,380.00

1,153,380.00

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持有的基金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

52,637,616.72

 

53,066,757.52

 

待摊费用转入了预付账款



存货

存货

883,630,494.41

830,692,844.22

142,447,067.40

107,517.21
母公司存货中用来投资的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子公司中炬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调入到存货



待摊费用

 

429,140.80

 

 

 

转入到预付账款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3,545,312.49

428,934,027.67

24,067,026.87

317,848,776.16

采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投资,调整了子公司的原来的投资收益



长期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21,583,845.46

 7,745,522.04

21,583,845.46

 7,745,522.04

原长期债权投资转入



 

投资性房地产

 

 

1,324,108,976.95

1,265,143,776.98

将用来投资的土地和出租的房产调入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695,897,069.19

440,918,563.24

166,408,693.27

6,360,113.27

将用来出租的房产调入投资性房地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123,862,790.10

 

70,425,616.08

 
重分类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到存货;及重分类固定资产中土地入无形资产



 

商 誉

 

 

21,457,392.79

 
采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投资,原股权投资差额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10,137.37

8,458,723.77

各项减值准备等时间性差异所影响的所得税



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

16,352,033.83

2,770,000.00

40,254,513.68

4,841,631.42
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及其他应付款中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并入



应付福利费

 

21,214,238.70

2,071,631.42

 

 

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利息

 

 

3,459,472.04

3,347,107.04

预提费用中利息转入



应交税金

应交税费

10,758,951.95

3,972,949.70

11,073,958.53

4,169,630.09

将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及其他应付款中应交个人所得税并入



其他应交款

 

312,465.84

196,680.39

 

 

转入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109,510,814.32

100,236,934.89

126,014,204.02

118,570,506.80

预提费用转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个人所得税转出



预提费用

 

22,653,643.63

21,680,678.95

 

 

转入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利息



 

递延所得税负债

 

 

83,007.00

83,007.00

因基金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而影响所得税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303,500,412.97

309,240,227.82

304,935,366.68

309,240,227.82

调整上年末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土地时少抵消的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184,354,377.40

151,694,429.24

136,700,306.69

136,700,306.69
因所得税法和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增加的盈利调增了盈余公积,因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调减了盈余公积,同时追溯调整上年末合并时应补回的盈余公积



未确认投资损失

 

-6,059,017.89

 

 

 

转入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153,634,098.80

184,530,091.57

219,841,164.62

97,368,059.38
因所得税法和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增加的盈利调增了未分配利润,因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调减了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700,755.34

 

-1,330,958.57

 
因子公司香港中兴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值变动影响报表折算差额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121,045,279.01

 

121,388,133.07

 

因新准则而调增了少数股东权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3日
附件二: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预案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检查情况的函》(广东证监函[2007]563号)提出的整改意见:“公司章程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制订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制度,未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章程部分条款需进一步完善。”
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原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包括社会公众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修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包括社会公众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严禁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严禁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原九十八条后增加一条:“公司董事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以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三、在原一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有侵占公司资产行为时应启动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


四、在原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以处分。”
五、原一百四十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修改为:“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监事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监事没有履行职责或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监事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以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监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六、章程条款的编号及缓引条目根据以上修改作相应调整。
本修改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3日
附件三: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熊炜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至今历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2004年间就读香港大学、复旦大学(联合)在职MBA班,获硕士学位。
(2)刘社梅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期从事科研、经营管理、证券投资等工作。历任机械工业部综合计划司主任科员,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公司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扬子公司副总经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总经理。
(3)李常谨先生, 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1年7月至今在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开发部主管、副经理,开发二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邓春华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煤炭部地质总局财务处科员;1994年至今历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 欧阳泽生先生,195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中山市商业信托公司经理;商业局科长,商业工贸总公司总经理;市体改委科长;中山温泉副总经理;市农机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市实业集团总经理、公用事业集团副总经理。
(6)李东君先生,1970年11月出生,经济师,1993年至2007年4月在中国工商银行 中山市高技术开发区支行工作,任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2007年4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沙溪支行副行长。
(7)于爱莲女士,1963年8月出生,会计师。1990年9月至1994年3月在北京城乡 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1993年3月至 1998年1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监管部工作;1998年1月至2002年1月在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2年10月在甘肃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03年6月至2007年10月,任京华山一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首席代表。
(8)江华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1993年取得国内首批证券律师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金融证券法律工作经验。1987年9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工运学院劳法系任讲师;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4年6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北京市同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3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9)程禹斌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士,高级律师。1990年至2001年,历任南海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02年至今为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2年至今在《中国律师》、《中国司法》、《律师与法制》等刊物上发表了十多篇专业论文,参与了中山市三十多家国有企业的转制、改制及多家企业的股份上市业务。在公司及投资、国际贸易、金融期货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
(10)桂水发先生,1965年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大学MBA,获硕士学位。1993年,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在上市部、市场发展部工作,从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和上市品种创新设计,是我国第一个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者,参加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制度性建设,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上证所北京办事处主任。2001年10月加盟东方证券,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1)田炳信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暨南大学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1982年-1994年在新华社工作,先后担任过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农村牧业采访室记者,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治采访室主任,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副总经理,新华社广东分社政治文教采访室主任,新华社广州记者站站长等职;1994年至2007年在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总经办主任,下属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总经理等职。现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兼职教授,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兼职教授。

附件四、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爱莲女士、江华先生、程禹斌先生、桂水发先生、田炳信先生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名如下:
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名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3日于广东省中山市

附件五、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性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但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和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于爱莲、江华、程禹斌、桂水发、田炳信

2008年4月23日于广东省中山市
股票简称:中炬高新      股票代码:600872      编号:2008-00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2名,实到2名,本次会议有效票数为2票。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与股东协商,本届监事会提议第六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提名张晓虹、陈劲涛、郭毅航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其中陈劲涛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直接进入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虹女士,1967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历任中山市中山威力集团公司科员、总工办主任、董事会秘书,2003年9月至今,历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陈劲涛先生, 196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重庆建峰化工 总厂党委办公室秘书,1993年10月至今,先后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开发二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郭毅航先生,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7月至今,历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证券部(投资者服务部)主管、副经理,现任证券部经理。
股票简称:中炬高新      股票代码:600872       编号:2008-010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8年 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厅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厦四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关于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8、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9、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10、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的详细内容已披露于2008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股东大会资料将于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5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三楼投资者服务部;

3、联系电话:0760-8297233、8297283

4、传真:0760-5596877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四、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5596818-2033

传真:0760-5596877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厦投资者服务部

邮编:528437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3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





5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

关于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8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8.1

董事候选人熊炜





8.2

董事候选人刘社梅





8.3

董事候选人李常谨





8.4

董事候选人邓春华





8.5

董事候选人欧阳泽生





8.6

董事候选人李东君





8.7

独立董事候选人桂水发





8.8

独立董事候选人田炳信





8.9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爱莲






8.10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华






8.11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禹斌





9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9.1

监事候选人张晓虹





9.2

监事候选人郭毅航





10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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