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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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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和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0.10元。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17号文批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29号文批准,证券简称“紫金矿业”,证券代码“601899”;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05,0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4月25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4月25日
3、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4、股票代码:601899
5、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454,130.91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140,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本公司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35,000万股股份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05,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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