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启明信息”)首次公开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1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启明信息”,申购代码为“002232”,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6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4、发行人和华龙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成长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44元/股,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4月18日至2008年4月22日)(T-5日至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4月22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08年4月24日(T-1日)和2008年4月25日(T日)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申购的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640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帐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32”。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当日15:00之前,T-1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共用备案帐户的配售对象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上午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56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6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9.4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申购及缴款时间
网下申购时间:2008年4月24日(T-1日,周四)和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每日9:30-15:00;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
5、网上申购时间
网上申购时间: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4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64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计算统一的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1、本发行公告附表所列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4月22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 年4月24日(T-1日,周四)和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申报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10万股,超过10万股的必须是1万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640万股(本次网下发行总量)。
3、各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4、申购款的缴纳
(1)申购款的计算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32”。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于2008年4月25日(T日,周五)当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