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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田丰董事委托孙圣明董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陈路委托独立董事李国湘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吴一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康军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13,629,586.43

1,665,826,029.79

-9.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734,398,628.61

744,516,267.66

-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41

2.44

-1.2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371,596.69

190.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0

233.3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17,639.05

-10,117,639.05

39.4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03

4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03

45.1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

-0.03

45.1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8

-1.38

增加1.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8

-1.38

增加1.0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6,922.57



合计

6,922.5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90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056,298

人民币普通股



郭丽茹

3,029,782

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天信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452,819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有同电器有限公司

1,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郝建柱

1,685,667

人民币普通股



杨岳智

1,420,568

人民币普通股



何志伟

1,351,4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锦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73,949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1,152,173

人民币普通股



陈枫

1,108,199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减少90.92%,主要原因是归还银行借款。
2、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43.44%,主要原因是收回所欠租赁费。
3、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7.18%,主要原因是缴纳所欠税款。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8.9%,主要原因是贷款总额减少。
5、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0.56%,主要原因是收回其他应收款。
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39.41%,主要原因是本期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一坚

2008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8-01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08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6%)向监事会提交了提名提案,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将提名提案列入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案为:提名张秦生、葛秀丽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秦生先生,1951年11月生,曾先后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西安市公安局九处工作,1996年至今任金花企业集团总裁助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葛秀丽女士,1972年12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先后任西安皇后大酒店财务负责人、陕西日新鸿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4年5月至今任金花企业集团财务部经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8-01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田丰董事委托孙圣明董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陈路委托独立董事李国湘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二、通过《章程修正案(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一)、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83.52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529.5872万元
(二)、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3083.5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83.52万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0529.587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529.5872万股。
(三)、第五十五条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造成损害时,由董事会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并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修改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造成损害时,由董事会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并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公司董事会要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四)、第五十六条 由于董事、经理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有效制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导致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时,相关董事、经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修改为:由于董事、经理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有效制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导致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时,相关董事、经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
(五)、第一百九十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三名)组成。
修改为:董事会由六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三名)组成。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6%)提名吴一坚、孙圣明、鲁晓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梁毅、艾焱、赵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将提名提案列入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独立董事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抵偿占用公司资金,同时公司与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两年,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鉴于上述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期将于2008年5月到期,同时经预测,金花大酒店2008年仍将亏损,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经营业绩不受影响,经与金花投资协商,双方拟签署协议,继续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经营期两年,至2010年5月,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够半数,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出售天幕阔景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为继续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减少持续关联交易,减少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同时规避业务分散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药业生产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出售现拥有的天幕阔景二至四层物业,详细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
为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减少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增强公司制药主业持续经营能力,自2006年以来,公司逐步将与制药主业无关的物业资产出售,2007年度已完成出售钟鼓楼广场物业的工作。现拟将公司拥有的天幕阔景二至四层物业予以出售。
公司现拥有天幕阔景二至四层物业,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天幕阔景一层物业,现均由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承租。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公司持有的天幕阔景物业,与其拥有的物业一并组成经营公司。
根据2007年9月17日公司、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花旗集团房产投资亚洲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伙伴谅解备忘录》(详细见2007年9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将上述经营公司转让给力创集团有限公司(力创集团有限公司是花地置业亚洲高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花地置业亚洲高新有限公司是花地置业亚太基金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资产状况

1、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天幕阔景物业,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建筑面积18484.12平方米。

2、物业运营情况
天幕阔景物业目前由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年租金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世纪金花的租赁协议将终止。

3、交易作价
天幕阔景物业资产原值为人民币181,915,365.99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净值为170,297,995.64元。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评估价为17136.62万元。公司拟以17200万元为交易价,出售天幕阔景物业。

4、物业权利限制情况
天幕阔景物业已作为抵押物,为陕西世纪金花高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 西安钟楼支行借款58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为2005年5月20日至2010年5月19日。

5、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结构得到改善,以交易价款归还银行负债后,将降低公司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同时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减少关联担保金额5800万元,有利于增强公司制药主业持续经营能力。

(三)、交易对方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一坚,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三路,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等。金花投资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6%,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特别说明
1、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天幕阔景物业现存在抵押情况,房产过户需解除抵押或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于调整资产构成和负债结构,增强主营业务的竞争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减少对控股股东关联方的担保,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与公司现时主营业务不属于同一业务体系,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独立性未发生变化。
董事会审议该等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
综上,同意出售天幕阔景物业资产。
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够半数,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决定2008年5月15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反对票0,弃权票0

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一坚先生,1960年12月生,曾在解放军东海舰队服役,先后就读于西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 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现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1996年至今任金花企业集团总裁。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孙圣明先生,1957年5月生,曾任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经理、经贸处处长、经营厂长、副总经理,1999年3月至今任金花企业集团副总裁。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鲁晓玲女士,女,1956年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西安高新开发区高科股份公司证券财务部副部长、西安翔宇航空科技发展(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至今担任金花企业集团财务总监。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梁毅先生:1964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航空工业部庆安宇航设备公司、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6年4月至2004年1月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担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发展中心主任,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事业发展部副主任,2005年2月至今,任上海绿地集团西北事业部副总经理、西安绿地北城实业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参加中国证监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培训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
艾焱女士:1962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陕西省委组织部、海南省司法厅,2000年4月至2003年11月任职于陕西旅游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2003年11月至今,任西安凯悦(阿房宫)饭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霞女士: 1972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年至2000年任职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5年任职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职于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至今任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区域总部财务总监。2002年3月参加中国证监会和清华大学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获得结业证书。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梁毅、艾焱、赵霞,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梁毅、艾焱、赵霞

2008年4月22日于西安

附件三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梁毅、艾焱、赵霞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2日于西安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8-01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08年5月15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方式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章程修正案(草案)》
(7)、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9)、审议《关于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出售天幕阔景物业的议案》
上述议案之第1项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2008年4月1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出,年报摘要刊登于2008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第2、3、5项内容已经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中详细披露,第6、7、8、9、10项内容刊登于200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资料亦将于本次会议召开前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出。

三、出席对象
(1)、2008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14日9:00—17:00
五、登记及联系地址: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2路16号

联系人:孙 明

邮编:710075

电话:029-82301805

传真:029-82301833
注:
(1)、股东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委托书须于2008年5月14日17时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3、 公司章程

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1、 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2、

2、审议《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6、审议《章程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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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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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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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关于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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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关于出售天幕阔景物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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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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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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