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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受让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最近,本公司与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南华”) 就国兴南华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国兴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建业”)100%股权和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置业”)100%股权等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兴南华同意将其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的国兴建业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该货币出资国兴南华已缴付完毕。股权转让后,国兴南华不再作为国兴建业的股东享有相关权利,相关义务与责任一并终止。本公司作为国兴建业的新股东享有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

  二、国兴南华同意将其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的重庆置业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该货币出资国兴南华已缴付完毕。股权转让后,国兴南华不再作为重庆置业的股东享有相关权利,相关义务与责任一并终止。本公司作为重庆置业的新股东享有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

  三、国兴南华保证该等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然后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四、股权转让前后产权关系变更如下: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
标签:北京 房地产 股权转让 建业 新股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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