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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凯马B股

  股票代码: 900953

  收购人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邮政编码: 100020

  联系电话:  (010)65838090

  传  真:  (010)65813211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八年四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权变动由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7)蚌执字第79-3号民事裁定书并执行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拍卖程序取得股份,尚须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权益变动报告公告义务及相关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恒天集团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天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恒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恒天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木材服装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土产畜产品、纺织服装、轻工业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运输工具、机械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的商品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外经济技术展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天集团2007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因此披露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 恒天集团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数据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寅会【2007】1159号、寅会【2006】1099-1号、寅会【2005】1088-1号审计报告审计,恒天集团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恒天集团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恒天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不设监事会,外派监事会由国务院派驻。

  恒天集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天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如下:

  (一)恒天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经纬纺织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4,255,248股股份,占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3.83%;

  (二)恒天集团持有中国服装 股份有限公司49,166,962股股份,占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2.87%。

  除此之外,恒天集团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形。

  八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恒天集团无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第三章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 收购目的

  恒天集团通过本次收购,意在充分发挥集团现有的机械加工能力,提升凯马股份现有产品的档次,优化集团内部机械制造资源,拓展集团的产业空间,推动恒天集团向机械制造相关产业发展。

  二 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计划

  结合凯马股份现有股东的持股变化情况,恒天集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会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三 本次收购的有关决定

  恒天集团于2008年3月26日依法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恒天集团参与凯马股份108,647,810股股权的竞拍。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恒天集团通过本次司法拍卖程序,获得凯马股份法人股108,647,810股,占凯马股份总股本的16.9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竞拍凯马股份股权的情况

  恒天集团本次竞拍的股份来源为凯马股份原第一大股东华源投发持有的108,647,810股法人股,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裁决及拍卖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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