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3月30日下午14时在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08年3月20日以传真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江玉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建设2×30000KVA电石炉》的议案;

  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82亿元,设计生产能力108000吨/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高附加值的原则,并有利于发挥公司所处地区的资源优势 和自身电力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制度。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制度。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经营者年薪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英力特    证券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08 - 00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投资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