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08~00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月25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08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单长寿、张长久、周哲、关建华、金国光、胡光、林金堵、宋哲新、李莉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公司原聘任的2007年度审计机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已更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关于建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关于聘任翟文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按照《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翟文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翟文斌先生,中国国籍,25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专管、财务部主管,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与成本控制部主管。

  6、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均可登陆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全文。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08-00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21日9: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厂会议室(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会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唯一议案:

  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刊登在2008年2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可登陆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全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8 年2月14 日~15 日(星期四,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其它事项

  1.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2. 联系传真:022-24890198(自动)

  3. 联系人:翟洁 国炜

  4.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请注明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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