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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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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化 ”、“发行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3号文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共计6,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07年11月21日起上市。本次发行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的股票也一并上市流通。本次增发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1月21日
3、股票简称:青松建化
4、股票代码:600425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245,927,5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1,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1月9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同日公司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建化总厂)承诺,所持有股份自取得上市流通权后12个月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禁售规定,其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承诺,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股份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建化总厂将代为垫付电力公司的对价安排。电力公司承诺,完成股份变更手续后,将偿还建化总厂代为垫付的股份。 截至目前,建化总厂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在股改过程中为电力公司代垫了对价,且所持股份未上市交易。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投资者网下配售的股份无锁定安排,与网上发行的股份一起上市流通。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61,000,000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QINGSONG BUILDING MATERIALS AND CHEMICALS(GROUP)CO.,LTD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林园
A股简称:青松建化
A股代码:600425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184,927,500元(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甘军
董事会秘书:沈荣法
联系电话:0997-2811282
传真号码:0997-2811675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xjqscc.com
电子信箱:xxh723@163.com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工业用氧气、无机酸、烧碱、磷肥、复合肥、电力的生产经营,铸钢件、汽车运输、机械维修、硫酸钾、编织袋的生产、销售,钢材、五金交电产品、机电设备(国家有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的销售。汽车维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成品油零售。
主营业务: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水泥制造业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股)
甘 军
董事长
0
杨万川
副董事长、总裁
0
张展福
副董事长
0
张狩奖
职工代表董事
0
高 华
董事、副总裁
0
孔 兵
董事
0
许锐敏
独立董事
0
陈 豹
独立董事
0
赵晓雷
独立董事
0
龚建新
监事会主席
0
蒋晓进
监事
0
杨苏胜
监事
0
朱 刚
职工代表监事
0
王文莉
职工代表监事
0
沈荣法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0
李迎春
副总裁
0
苏 发
副总裁、总工程师
0
程志军
副总裁
0
吴哲超
副总裁
0
周 斌
财务总监
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增发前
本次增发增加(股)
增发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份
102,485,481
55.42
0
102,485,481
41.67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82,442,019
44.58
61,000,000
143,442,019
58.33
三、股份总数
184,927,500
100.00
61,000,000
245,927,5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
101,152,181
41.13%
2
新疆恒垦置业中心
6,040,470
2.46%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40,470
2.46%
4
华夏大盘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4,102,917
1.67%
5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413,000
1.39%
6
华夏优势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20,235
1.23%
7
华夏回报 证券投资基金
2,416,188
0.98%
8
国泰金马 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2,416,188
0.98%
9
郭兆华
1,610,700
0.65%
10
华商领先企业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
1,570,000
0.64%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1,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11.63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保荐机构山西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山西证券负责组织实施。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09,430,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7]第11915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推介费用)合计33,134,900.00元,每股发行费用0.54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676,295,100.00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92元(以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筹资净额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18元(按照200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
联系电话:0351-8686831
传 真:0351-8686838
联系人:史吉军、刘萍、郭兆强、陈佳、宁鸿杰、袁弢、高博
(二)上市保荐人意见 上市保荐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青松建化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发行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1月20日 标签:大盘 电力 电子 股权分置 国有资产 互联网 化工 会计 机构 机械 基金 建筑 交电 交易所 零售 每股收益 汽车 人民币 山西 上海 上市公司 设备 审计 水泥 水泥制品 投资者 五金 销售 新疆 证券交易所 制造业 中国 品种:(160204)国泰金马 (160303)华夏回报 (160305)华夏大盘 (160310)华夏优势 (600425)青松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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