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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生产用天然气调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1月12日,公司濮阳分公司、中原分公司、莘县分公司(简称三个分公司,下同)接到中国石化 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7年11月10日起,公司三个分公司天然气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增幅40.82%。根据目前三分公司能源使用量测算,预计公司年增加生产成本约1160余万元。该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分析披露,请注意参阅。

  为此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1、努力加快生产技术和工艺改造,降低对单一能源的依赖,提高生产线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单位生产线产能,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2、大力实施区域化战略,加快本公司在国内主要高硼硅太阳能玻管市场集中区域的生产基地的建设。

  3、努力在太阳能光热利用领域寻找新的项目和新的盈利模式;继续开发特种玻璃新型产品,扩大出口产品份额,使之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上述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14日
标签:玻璃 力诺 能源 市场 销售 新股 新型 中国 
品种:(0386.HK)中国石化 (600028)中国石化 (600885)力诺太阳 (SNP)中国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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